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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案例的启示:保护虚拟财产交易风险自负

imtoken安卓版下载地址 2023-12-15 05:08:54

截至2018年8月19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比特币”为关键词搜索民事案件,共有112条搜索结果。 这些案件大多是合同纠纷、无故经营、不当得利。 通过梳理部分代表性案例,金色财经发现,各级法院在审理涉及比特币纠纷的民事案件时,普遍呈现两条原则。

合同法框架内的虚拟财产保护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虚拟货币相关法律,所有涉及虚拟货币性质和监管的相关规定主要是通知和公告。

2013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比特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2017年9月,中国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限期关闭人民币和比特币交易。

公告明确指出,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 代币发行、融资和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和投资投机风险。 等,投资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希望广大投资者谨防上当受骗。

这让很多投资者误以为持有虚拟货币是违法的,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是,通过回顾相关案例可以发现,这种认识至少是不完整的。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8月16日通报,近日比特币是虚拟财产吗,海淀法院审结了首例比特币“分叉”引发的比特币现金纠纷案(又称“比特币分叉案”)。

通报称,原告冯先生在OKCoin网上购买了比特币,但在提取比特币现金时发现没有收到比特币现金。 简称“乐库达公司”)向法院提起上诉。

最终,海淀法院判决乐酷达向冯先生注册账户发放了38.7480比特币现金,但同时驳回了冯先生要求赔偿16万余元物价损失的诉讼请求。

海淀法院认为,比特币是合同法上的交易标的,具有应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 冯先生的诉讼有合同法依据。

有法律专家对此分析,由于国家没有出台关于虚拟货币的法律法规,所以相关案件基本上都是参照其他法律审理,其中经常引用合同法。

“红月案”——我国首例涉及虚拟财产的案件

事实上,涉及虚拟财产的案件并不是从比特币开始的。 这就是关于我国司法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红月案”。

李红尘是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的大型多人在线网络游戏《赤月》的玩家。

2003年2月17日,李红尘发现自己“国家”ID中的虚拟装备不见了。

他立即联系北极冰公司,但北极冰公司拒绝协助找回他丢失的虚拟设备,声称游戏规则——《红月规则》已经规定“玩家ID账号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由玩家本人造成,玩家账号被盗期间产生的损失由玩家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李宏辰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权,遂将后者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李宏辰诉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娱乐服务合同纠纷案是我国首例涉及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案件,也被称为“红月案”由行业。

法院在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虚拟财产的属性的情况下审理此案比特币是虚拟财产吗,最终支持了原告的基本诉讼请求。

2003年12月18日,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北极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原告李红辰丢失的网络游戏《红月》中的虚拟装备找回。

法院的解释是,虚拟设备虽然是无形资产,但不影响虚拟物品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在法律上的适当评估和救济。 因此,法院认为,原告主张的丢失物品​​,被告可以通过对已核实物品的技术操作找回。

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根本依据仍然是原告与被告之间达成的合同关系。

201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施行,其中特别提到“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意味着网络虚拟财产已正式纳入我国法律的保护范围。

但相关法律规定仍需完善。 目前学界和司法界尚无普遍共识。 相反,它们可以大致分为知识产权、物权、债权和特殊财产权。

交易风险自负原则

涉及比特币的纠纷还有一个现象:部分投资者明明知道上述通知、公告的内容,却抵挡不住暴利的诱惑,依然参与其中。 当投资亏损时,他们会求助于法律手段追回损失。

大约两年前,王先生投资了价值超过100万元的比特币。 然而,由于行情波动,王先生不仅没有赚到钱,反而损失了40余万元。

随后,王先生以比特币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标的物,不具有货币属性,与某交易平台的合同应当无效为由,将交易平台及两名资金汇款人诉至法院. 这三家公司退还了他们损失的资金。

法院最终驳回了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王先生在该交易平台注册并进行了比特币交易交易。 本平台为用户进行数字资产交易活动提供在线交易平台服务,不作为买卖双方参与数字资产的买卖。 因此,王先生与交易平台存在服务合同关系。

同时,法院认为,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比特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属于法定货币。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而是提醒各部门要加强对公众的投资风险提示。 普通人可以自由参与比特币交易,风险自负,但需要理性投资。

在上述“第一例比特币分叉案”中,原告的另一诉求是“OKCoin应按BCH最高价赔偿差价”。

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海淀法院在通知中明确指出,普通民众可以合法持有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但相关风险应自行承担。